一、历史沿革
西藏古称“蕃”,简称“藏”,在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朝初期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至今。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在与祖国内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往来中,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缔造与发展,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西藏历史悠久,在山南、昌都、那曲等地发现的旧、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存,均存在与黄河流域同时期文化相同或相似的特征。4000多年前,西藏已经出现了许多氏族部落和氏族村落。公元前4世纪,西藏地区逐渐形成了3个势力较大的部落联盟,分别是象雄、雅隆和苏毗。
公元前3世纪,雅隆部落首领聂尺赞普将努部等小邦收为属民,雅隆部落开始进人奴隶社会。7世纪初,松赞干布实现了西藏高原的统一,定都逻些(今拉萨),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的吐蕃地方政权,佛教也在此时由内地、尼泊尔、印度传人吐蕃,与吐蕃本土宗教——苯教经过相互吸收和融合后逐渐形成藏传佛教。松赞干布注重向周边民族学习先进文明,两次派遣大臣赴唐廷求婚,于641年迎娶唐朝文成公主,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建立了密切的联系。710年,吐蕃赞普赤德祖赞迎娶唐朝金城公主,进一步强化了唐蕃之间的“甥舅亲谊”。822年,唐蕃在拉萨会盟,双方重申了历史上“和同为一家”的甥舅亲谊,刻制了三块“唐蕃会盟碑”,其中一块仍矗立于拉萨大昭寺前。
841年,极力推崇佛教的赞普赤祖德赞被反对佛教的大臣暗杀,继任赞普朗达玛下令禁止佛教,史称“朗达玛灭佛”,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在其死后引发内战,导致吐蕃王朝分崩离析。877年,吐蕃王朝彻底崩溃。此后的近四百年,西藏一直未能建立起统一政权,形成了各据一方、互不统属的割据势力。
1247年,西藏藏传佛教萨迦派领袖萨迦班智达·贡嘎坚赞同蒙古皇子阔端在凉州(今甘肃武威)议定西藏归顺蒙古汗国的条件,并在其扶持下,建立起萨迦地方政权,结束了西藏长期地方割据的局面。1271年,蒙古政权定国号为元,并于1279年统一了全中国,西藏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行政管辖之下。元朝设置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下设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具体负责今西藏大部分地区的军政事务,并敕封乌斯藏十三万户。
1368年,明朝建立。明朝在今西藏中部、东部及西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朵甘行都指挥使司、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负责管理军政事务。同时,对西藏各教派采取“因其俗尚,多封众建”和“贡市羁縻”政策,对具有政治实力的佛教各派首领赐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须经皇帝批准并遣使册封。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1727年,清朝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驻藏大臣三年一换,从1727年设立驻藏大臣到清王朝覆灭,清朝中央政府正式派遣的驻藏大臣共173人次。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驻藏大臣具有下列权力:行政人事权,地位与达赖、班禅平等,但西藏地方一切事宜皆须经驻藏大臣转奏皇帝裁决;宗教监管权,规定实行“金瓶掣签”制度;军事权,设3000名正规军队;此外,还有司法权、外事权和财税权。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清朝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明确规定中央对西藏的主权。同年7月,民国政府设蒙藏事务局(后改称蒙藏院),隶属国务院,管理蒙藏事务。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蒙藏委员会,主管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事宜。1940年,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的常设机构,管理西藏事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确定以和平方式解放西藏,经过军事斗争和政治争取,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1959年3月10日,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旨在分裂祖国、维护封建农奴制的全面武装叛乱,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驻藏人民解放军平息了叛乱。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中央人民政府顺应西藏人民的意愿,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获得了人身自由,成为新社会的主人。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市。
二、地理环境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全区面积120多万平方千米,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二位。位于东经78°24'—99°06',北纬26°52'—36°32'。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青海省毗邻,东隔金沙江与四川省相望,东南与云南省山水相连,南面和西面与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四国及克什米尔地区接壤,边境线长40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1/6,是我国西南边疆的重要门户和屏障,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全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南北最宽900多千米,东西最长达2000多千米,境内群山巍峨,河流、湖泊广布,高寒缺氧,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富有特色的民俗民风,众多的名胜古迹。
地形西藏位于青藏高原的西部和南部,占青藏高原面积的一半以上,海拔4000米以上的地区占全区总面积的85.1%,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地方。全区地形可分为藏北高原、雅鲁藏布江流域、藏东峡谷地带三大区域。境内山脉大致可分为东西向和南北向两组,主要有喜马拉雅山脉、喀喇昆仑山—唐古拉山脉、昆仑山脉、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和横断山脉,境内超过8000米的高峰有5座,其中,海拔8844.43米的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就耸立在中尼边界上。西藏的平原主要分布在西起萨嘎、东止米林的雅鲁藏布江中游若干河段以及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中下游河段和易贡藏布、朋曲、隆子河、森格藏布、朗钦藏布等的中游河段。
水系西藏水资源丰富,是中国水域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沼泽、冰川等多种存在形式,其中河流、湖泊是最重要的部分。西藏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万平方千米的河流有28条,大于2000平方千米的河流多达100余条,是中国河流最多的省区之一。亚洲著名的长江、怒江(萨尔温江)、澜沧江(湄公河)、印度河、恒河、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都发源或流经西藏。西藏湖泊众多,共有大小湖泊1500多个,总面积达2.4万平方千米,居全国首位,其中面积超过1平方千米的有816个,超过1000平方千米的有3个,即纳木错、色林错和扎日南木错。西藏有冰川11468条,冰川面积达28645平方千米,占全国的49%,冰储量约2533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45.32%,年融水量31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3.4%,均居全国之首。
气候西藏空气稀薄,气压低,含氧量少,平均空气密度为海平面空气密度的60%—70%,高原空气含氧量比海平面少35%—40%。太阳辐射强烈,日照时间长,年日照时数为1443.5—3574.3小时。降水少,季节性明显,夜雨率高,年降水量在66.3—894.5毫米之间,呈东南向西北递减分布规律,年内降水高度集中在5—9月,占年降水量的80%—95%。冬季时间长,多大风,夏季多冰雹和雷暴,大部分地区年大风日数在30天以上,西部和北部高达100—160天,以冬、春季最多,西藏冰雹多,居全国之首。气候类型复杂,垂直变化大,自东南向西北依次为:热带、亚热带、高原温带、高原亚寒带、高原寒带。区域气候变暖明显,尤其是1991—2010年西藏增温强烈,升温率达0.71℃/10年,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区域。
植被西藏各地的植被从东南向西北依次呈现森林、草甸、草原和荒漠,并可划分为7个主要类型,即阔叶林、针叶林、灌丛、草甸、草原、荒漠和高山植被。据统计,全区有高等植物6600多种,隶属于270多科、1510余属,其中有多种我国独有或西藏独有的植物,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有38种,列入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有40种,另有214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内。
土壤受复杂环境影响,西藏土壤类型很多,按其成土特点、分布规律和主要利用方向,可划分为森林土壤、农业土壤、牧业土壤和难利用土壤四大类型。其中:耕作土壤归属16个大类,主要有山地灌丛草原土、潮土和亚高山草原土,分别占全区耕种土壤面积的33.81%、12.83%、12.38%。
自然资源一是光照资源。西藏太阳年总辐射值达到140—200千卡/平方厘米,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近两倍。二是风力资源。西藏是全国大风(≥8级或17米/秒)最多的地区之一,年平均大风日数多达100—150天,最多可达200天,比同纬度的我国东部地区多4—30倍。三是水资源。据统计,全区水资源总量4394.65亿立方米(不含地下水),占全国河川径流总量的16.21%,居全国第一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和亩均占有水量也均居全国第一;全区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2.01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1.15亿千瓦,占全国的20.3%,居全国首位。四是草场耕地资源。全区有天然草地12.65亿亩,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0%,位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10.6亿亩;耕地面积662.66万亩(实控区550.75万亩),其中水田62.26万亩、水浇地398.21万亩、旱地202.19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377.02万亩。五是森林资源。全区林地面积1783.64万公顷,森林面积1471.56万公顷,人均森林面积达49000平方米、居全国第一,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2.88亿立方米、居全国之首。人均拥有活立木蓄积量达762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1.98%,为全国第五大林区。六是植物资源。全区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其中855种为西藏特有,高等植物6600多种,其中苔藓植物700余种,蕨类和种子植物5700余种。食用菌有松茸等415种,药用菌有灵芝等238种。农作物方面,全区有青稞、小麦、玉米、油菜、豆类等品种及约20个科、110余种的蔬菜。七是动物资源。全区有野生脊椎动物795种(其中125种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的1/3以上,196种为西藏特有),其中哺乳动物类145种,鸟类492种(其中22种为西藏特有),爬行类55种,两栖类45种,鱼类58种;有昆虫近3759种、水生浮游动物760多种。全区大中型野生动物数量居全国第一位,藏羚羊数量占世界上整个种群数量的80%以上,黑颈鹤越冬数量占世界上整个种群数量的80%,野牦牛数量占世界上整个种群数量的78%。八是湿地资源。西藏拥有各类湿地面积600多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9%,名列全国之首,90%以上的湿地保持原生状态,其中玛旁雍错、麦地卡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九是矿产资源。西藏已发现的矿种(亚种)有101种,有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40种,矿床、矿点及矿化点3000余处。其中发现能源矿产5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3种;发现金属矿产30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14种;发现非金属矿产64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21种;发现水汽矿产1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1种。全区已发现的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有:铜、铬、铅锌银多金属、钼、铁、锑、金、盐湖锂硼钾矿、高温地热、天然矿泉水等,均具有广阔的找矿前景。在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中,铬、铜保有资源储量,盐湖锂矿资源远景及高温地热储量在全国排名第一。
三、旅游资源及文物古迹
西藏独特的高原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催生了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品质优异、典型性强、保存原始的旅游资源。全国165个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中,西藏有110个、占2/3,在全国旅游资源系统中处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西藏共有各级各类风景名胜资源点1424处,优良以上资源点99处,可供旅游者游览的景点300多处。已开发A级旅游景区76处,其中,国家5A级2处、国家4A级14处、3A级18处、2A级28处、1A级14处。世界文化遗产l处,即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国家地质公园3处,即易贡、札达土林、羊八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即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雅砻河、唐古拉山—怒江源;国家森林公园9个,即巴松措、色季拉、玛旁雍错、然乌湖、姐德秀、班公湖、热振、尼木、比日神山;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座,即拉萨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即拉萨、日喀则、江孜;历史文化名镇2处,即山南地区昌珠镇、日喀则市萨迦镇;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16处;各级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县级24个,保护区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居全国首位。
西藏境内分布着众多的文物古迹,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包括古遗址、古建筑、古丧葬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点4277处,已登记各类文物保护单位142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分别是:(1)布达拉宫,西藏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堡建筑群,解放前是历世达赖的冬宫,1994年被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位于拉萨市中心;(2)大昭寺,2000年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的扩展项目,位于拉萨市中心;(3)哲蚌寺,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在拉萨三大寺中的最大寺庙,位于拉萨市西郊;(4)拉让宁巴,位于拉萨市城关区;(5)邦达仓,位于拉萨市城关区;(6)桑珠颇章,位于拉萨市城关区;(7)冲赛康,位于拉萨市城关区;(8)拉鲁颇章,位于拉萨市城关区;(9)喜德寺,位于拉萨市城关区;(10)门孜康,位于拉萨市城关区;(11)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旧址,位于拉萨市城关区;(12)色拉寺,位于拉萨市北郊;(13)罗布林卡,位于拉萨市西郊,解放前为历代达赖的夏宫,2001年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的扩展项目;(14)聂塘卓玛拉康,位于曲水县;(15)小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16)甘丹寺,系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所建,位于达孜县;(17)平措林寺,位于拉孜县;(18)查木钦墓群,位于拉孜县;(19)萨迦寺,系藏传佛教萨迦派主寺,位于萨迦县;(20)白居寺,位于江孜县;(21)扎什伦布寺,系历代班禅额尔德尼驻锡寺,位于日喀则市;(22)夏鲁寺,位于日喀则市;(23)帕巴寺,位于吉隆县;(24)大唐天竺使出铭、卓玛拉康、曲德寺,位于吉隆县;(25)帕拉庄园,位于江孜县;(26)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位于江孜县;(27)昌珠寺,位于乃东县;(28)吉如拉康,位于乃东县;(29)达杰林寺,位于乃东县;(30)藏王墓,吐蕃王朝时期藏王的墓葬群,位于琼结县;(31)敏珠林寺,位于扎囊县;(32)松卡石塔,位于扎囊县;(33)康松桑卡林,位于扎囊县;(34)桑耶寺,是西藏的第一座寺院,位于扎囊县;(35)扎塘寺,位于扎囊县;(36)朗赛林庄园,位于扎囊县;(37)拉加里王宫遗址,位于曲松县;(38)仲嘎曲德寺,位于隆子县;(39)拉隆寺,位于洛扎县;(40)贡嘎曲德寺,位于贡嘎县;(41)吉堆吐蕃墓群、门塘·得乌琼石刻,位于洛扎县;(42)色喀古托寺,位于洛扎县;(43)列山墓地,位于朗县;(44)扎木中心县委红楼,位于波密县;(45)卡若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位于卡若区;(46)小恩达遗址,位于卡若区;(47)昌都强巴林寺,位于卡若区;(48)查杰玛大殿,位于类乌齐县;(49)芒康县盐井古盐田,位于芒康县;(50)邦纳寺,位于索县;(51)其多山洞穴岩画,位于班戈县;(52)科迦寺,位于普兰县;(53)托林寺,位于札达县;(54)古格王国遗址,位于札达县;(55)皮央和东嘎遗址,位于札达县。
截至2015年底,全区常住人口为323.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9.87万人,占总人口的25.89%;乡村人口240.1万人,占总人口的74.11%。人口出生率为15.75‰,死亡率为5.1‰,自然增长率为10.65‰。
西藏是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全区有汉族、门巴族、珞巴族、回族、纳西族等45个民族及未识别民族成分的僜人、夏尔巴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1.83%。截至2015年底,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设置为:4个地级市、3个地区,即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地区、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74个县(区);69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乡545个、镇140个、街道办事处10个;5467个行政村(居委会),其中,行政村5259个、居委会2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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