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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木偶戏

2012年12月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 

类别:传统戏剧 

 

泉州提线木偶戏 

泉州傀儡戏,古称“悬丝傀儡”,今称提线木偶戏。源于秦汉。晋唐时随中原移民南迁入闽。唐末五代即已在泉州地区流行。历经宋、元、明、清、民国,从未间断。 

千年来,泉州傀儡不仅成为泉州乃至闽南语系地区民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且以其独特技艺和精彩演出,成为一般民众,乃至士大夫文人雅俗共赏、喜闻乐见的民间戏曲艺术。 

历经千年不间断传承与积累,泉州傀儡戏至今保存七百余出传统剧目和由三百余支曲牌唱腔构成的独特剧种音乐“傀儡调”(包括“压脚鼓”“钲锣”等古乐器及相应的演奏技法),并且形成了一整套精巧成熟的操线功夫 “传统基本线规”和精美绝伦的偶头雕刻、偶像造型艺术与制作工艺。 

在泉州傀儡戏传统剧目中,保存着大量古代泉州地区民间婚丧喜庆及民间信仰、习俗的内容。保存着“古河洛语”与闽南方言俚语的语词、语汇、古读音。并且也保存着许多宋元南戏的剧目、音乐、演剧方法、演出形态等珍贵资料。因而,对“闽南文化学”“闽南方言学”与“宋元南戏学”等,具有多学科的研究价值,已引起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由于泉州与台湾及东南亚地区特殊的地理、历史、人文等关系,泉州傀儡戏于明末清初即开始向台湾及东南亚华侨聚居地流播,并在当地生根开花。为传播闽南方言、文化,延续民族文化传承,沟通海峡两岸同胞及东南亚各国侨胞感情,增进民族文化认同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晋江布袋木偶戏 

晋江布袋木偶戏即南派布袋戏,指泉州地区掌中木偶戏,以泉腔演唱,有别于唱北调的漳州北派布袋戏。1951年7月,闽南布袋戏定名为掌中木偶戏,是我国木偶戏中的稀有剧种。 

南派布袋戏流行于闽南地区,其源头可追溯到晋代《拾遗记》及五代《化书》、南宋《巳末元日》中的史料记载。明中时至清末,是南派布袋戏兴起与发展时期,民间传说和《台湾通志》称,布袋戏兴起于明嘉靖间,创始人为后来被誉为“戏状元”的梁炳麟。清中叶,晋江等地的布袋戏演出兴盛,并传至台湾,同时出现了李克茶等著名艺人。清末民初,泉属各县一些著名的布袋戏班社纷纷兴起,如清同治、光绪年间的闽南“五虎班”。民国时期,安溪、惠安等地的布袋戏班几乎遍及全县。但至建国前夕,由于经济衰退,泉属诸县的布袋戏班社处境维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派布袋戏获得了新生。20世纪50年代,晋江等县组织挖掘记录了200多个布袋戏剧目和音乐曲牌。新时期以来,南派布袋戏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其主要承载体为晋江市掌中木偶戏剧团。建团50多年来,多次进京演出。参加戏剧赛事和国际木偶节,并获得省级、国家级的奖誉。剧目《白龙公主》《五里长虹》获得文化部嘉奖和第九届文华奖。 

南派布袋戏具有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特点,地域文化特征明显。其艺术风格独特,行当脚色分工细致,木偶头雕刻形神兼备,表演细腻,动作传神,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但由于受到当前商品经济的影响,这一传统的艺术形式遭到不断冲击,如不加以保护,将面临消亡的危机。 

 

漳州布袋木偶戏 

漳州布袋木偶戏又称“景戏”“指花戏”“掌中戏”,傀儡戏剧种之一。漳州布袋木偶戏是由木偶表演、剧目、音乐、木偶制作、服装、道具、布景等组合而成的一种综合性艺术。 

漳州布袋木偶戏,其特点是用指掌直接操纵偶像进行戏剧性的表演,使之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既能够体现人戏的唱、念、做、打,以及喜、怒、哀、乐的感情,又能表演一些人戏难以体现的动作,具有技巧高超、造型精美等独特风格。布袋木偶戏的操纵是用手由下而上,以手掌作为偶人躯干,食指托头,拇指和其他三指分别撑着左右两臂。技艺高超的艺人双手可以同时表演两个性格、感情各异的偶人。布袋木偶戏尤为擅长武打场面和善于刻画人物性格。 

漳州布袋木偶戏已有一千多年历史,是我国古老珍稀的优秀艺术,南宋时兴盛于漳州,明末即流传到广东、台湾和东南亚一些地区。清中叶以来漳州各地大量出现专业布袋戏班社,形成若干不同的流派。其中主要有“福春”“福兴”“牡丹亭”三派,各有特色。近200年来,至今已传承八代。 

从人文历史考证,闽台文化原属一体。其母体为闽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的布袋戏是闽文化在台湾的移植和延伸,通过闽台文化交流,不仅促进了两岸木偶艺术的发展,更加深了两岸同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认同感。在促进祖国统一事业方面产生了良好的作用和影响。闽台布袋戏同根同源,这对漳州布袋戏艺术的发展衍变、历史传承与交流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和现代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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