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这一名称始于清代,至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据《昌图府志》和其他一些志书记载,在1806年建置之前,这里一直为我国少数民族部落所辖。到了清朝绝大部分属“边外”之地。乃清蕃属蒙古科尔沁草原。科尔沁草原地域辽阔,故分为左翼和右翼,下设六旗。昌图境域属科尔沁左翼后旗,博多勒噶台亲王的牧地。蒙古人称这块地方为“常突额尔克”或译为“常突额勒科”。“常突额尔克”这个名字即为“绿色草原”之意。直到清嘉庆十一年(1806),清政府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管理在此设“厅”,以“常突额勒克”前二字之音转定名为“昌图厅”,治所昌图(今昌图老城镇),从此就将“昌图厅”治所开始称“昌图”,对昌图厅所管辖的境域也泛称“昌图”。
(根据《百年昌图:纪念昌图置县100周年》整理)
(来源:辽宁省地方志)